中国水利网1月28日电(记者杨文杰)1月27日,水利部召开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视频会议。以生态文明和法治思想为指导,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要求,部署《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出席会议并讲话。水利部总规划师王安南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办公室主任王瑞和出席会议并作了学习解释。长江委主任马建华在分会场出席了会议。
魏山忠指出,《长江保护法》认真贯彻Xi总书记关于保护长江的重要指导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从长江流域的系统性和特殊性出发,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标志着长江治理和保护进入依法实施的新阶段。它在维护长江流域乃至全国的水安全、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和中华民族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魏山忠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地位,深刻认识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按照《长江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和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大局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深入学习贯彻,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首先,要做好学习和宣传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长江保护法》。在各单位网站设立宣传栏;同时,今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应以《长江保护法》为主要宣传内容。通过专家解读、公益广告、在线知识竞赛、展览等方式。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第二,要细化实施措施,完善相关制度。鉴于《长江保护法》在水资源管理、河湖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防洪减灾等方面做出的重要制度安排。详细的工作措施,特别是加快制定和修订配套制度、相关计划和标准等。第三,加强监管和执法。加快长江水质监测体系建设,尽快实现对江河湖泊、重点工程、涉水行为的全覆盖监管。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协同执法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江河湖泊保护,努力建设幸福长江。
水利部、长江委、太湖局和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重庆、湖北、江苏水利厅(局)、太湖局、长江委在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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